在農曆每年三月初一前後(公曆4月4-6日),太陽到達黃經15度時為清明節氣。在二十四個節氣中,既是節氣又是節日的只有清明。清明節的名稱與此時天氣物侯的特點有關。西漢時期的《淮南子?天文訓》中說:「春分後十五日,斗指乙,則清明風至。」「清明風」即清爽明凈之風。《歲時百問》則說「萬物生長此時,皆清潔而明凈。故謂之清明。
《月令七十二候集解》說:「三月節,……物至此時,皆以潔齊而清明矣。」故「清明」有冰雪消融,草木青青,天氣清徹明朗,萬物欣欣向榮之意。」「滿階楊柳綠絲煙,畫出清明二月天」、「佳節清明桃李笑」、「雨足郊原草木柔」等名句,正是清明時節天地物候的生動描繪。
雖然作為節日的清明在唐朝才形成,但作為時序標誌的清明節氣早已被古人所認識,漢代已有了明確的記載。
「清明節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。它不僅是人們祭奠祖先、緬懷先人的節日,也是中華民族認祖歸宗的紐帶,更是一個遠足踏青、親近自然、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。」
作為清明節重要節日內容的祭祀、踏青等習俗則主要來源於寒食節和上巳節。寒食節與古人對於自然的認識相關。在中國,寒食之後重生新火就是一種辭舊迎新的過渡儀式,透露的是季節交替的信息,象徵著新季節、新希望、新生命、新循環的開始。後來則有了「感恩」意味,更強調對「過去」的懷念和感謝。寒食禁火冷食祭墓,清明取新火踏青出遊。唐代之前,寒食與清明是兩個前後相繼但主題不同的節日,前者懷舊悼亡,後者求新護生;一陰一陽,一息一生,二者有著密切的配合關係。禁火是為了出火,祭亡是為了佑生,這就是寒食與清明的內在文化關聯。唐玄宗時,朝廷曾以政令的形式將民間掃墓的風俗固定在清明節前的寒食節,由於寒食與清明在時間上緊密相連,寒食節俗很早就與清明發生關聯,掃墓也由寒食順延到了清明。
入宋唐代開始,寒食與清明並列放假,不同年號分別有四至七天的假期。宋代是生活日趨都市化的時代,也是民俗向娛樂方向發展的時代。為了讓人們能夠在清明掃墓、踏青,特地規定太學放假三日,武學放假一日。《清明上河圖》描繪的就是當時盛世清明圖景。
之後,清明和寒食逐漸合而為一,清明將寒食節中的祭祀習俗收歸名下。同時,上巳節「上巳春嬉」的節俗也被合併到了清明節。到了明清以後,上巳節退出了節日系統,寒食節也已基本消亡。春季只剩一個清明節。與其他傳統大節不一樣,清明節是融合了「節氣」與「節俗」的綜合節日。清明從節氣上正排在春分之後,此時天氣回暖,到處生機勃勃,人們遠足踏青,親近自然,可謂順應天時,有助於吸納大自然純陽之氣,驅散積鬱寒氣和抑鬱心情,有益於身心健康。
「清明節」是幾乎所有春季節日的綜合與升華,清明節俗也就具有了更加豐富的文化內涵。
清明節氣與清明節的由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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